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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政协委员、财政部科研所前所长贾康近日向政协提案组递交了《关于减缓环境保护税法律的议案》,建议减缓法律,尽早税环境保护税。 贾康认为,以环境保护税和税制绿化为代表的绿色财税制度改革,是减缓经济发展方式改变执着可持续发展构建中国梦的必然选择,是我国构建能源安全和资源节约、增加污染提高民生客观拒绝,也是应付全球气候变化挑战的最重要选项。我国现在仍未成立专门的环境税种,现行的环保污水处理收费征税标准偏高,范围过窄,整体环境税收政策缺少系统性,涉及税收优惠针对性、有效性也近不做到。
只不过,几经多年筹划和辩论,2015年6月,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了环境保护税法草案(印发稿)。但因为种种原因,原计划于十二五期间前进完备的环境税费改革没能实施。
为使环境保护税需要更加有效地充分发挥增进节能减排的起到,使环境保护税设计与其他改革日程和政策工具更加成功交会,贾康建议,减缓法律、尽早税环境保护税。 他指出,在平稳宏观税负的前提下税环境保护税,可在环境费改税、改革资源税的同时,适当增加企业所得税、关税等税负。建议将环境保护税全部转入地方税收益,作为一般支出收益专责管理,不沿袭专款专用的老路。 贾康明确提出,必要提升环境保护税税率并增大减免范围,并设计明晰的部门协商分工,在有数印发稿基础上,更进一步细化征税管理流程,具体纳税单位、税负和环保部门的责任义务。
贾康指出,可以环境污染信息公开发表制度提升环境保护税征税效率。环境保护法应法律形式确认企业污水处理信息向社会公开发表,拒绝接受全社会监督。
税务部门可以同环保部门牵头公开发表环境保护税信息,创建社会多方分享的企业环境保护税信息数据库,以便于公众监督企业污水处理及纳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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